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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除颤仪项目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四川玄同 日期:2023-10-17 20:16:16 查看:871次

比选邀请

眉山市东坡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除颤仪项目比选项目

比选邀请

1. 比选条件

为切实保障消防指战员生命健康,减少指战员猝死发生概率,眉山市东坡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对采购除颤仪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

2. 比选概况

    2.1 项目业主(比选人):眉山市东坡区消防救援大队

2.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转发《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配备除颤仪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大队拟采购7台除颤仪,型号为自动、双向波、便携式、同步除颤仪。预算总价14.7万元。

2.3评比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2.4比选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货物参数要求

选择单位数量

1

采购除颤仪项目

评见附表

1

2.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①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3.2信誉要求:①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③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服务机构,请于2023年1018-2023年1020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376200564@QQ.COM 获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通过邮箱发放。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1430分。地点为: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5.2 比选申请文件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比选在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scxtgcxmgl.com/)以公告形式发布,由潜在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公告及文件的要求自愿参加

    2、本项目比选代理费用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按4000.00元(肆仟元整)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7.联系方式

 1.比选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东坡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百坡路二段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5528621111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28-381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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