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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来源:四川玄同 日期:2021-11-25 10:40:47 查看:865次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委托,拟对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防疫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XT-2021-021号

项目名称: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0490.00元(贰拾捌万零肆佰玖拾元整)

最高限价:280490.00元(贰拾捌万零肆佰玖拾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证明材料,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生产消毒的产品请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12609时至2021113017(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方式:现场办理或网络办理

1)现场报名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网络报名:登录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scxtgcxmgl.com)进行会员注册并上传报名表和介绍信等相关资料(报名表模板位于首页里面的下载专区),审核通过后报名成功,未上传报名资料则报名失败。如有问题请致电:028-38110558咨询。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售价:人民币0/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2011400分(北京时间)。

   点: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本项目开标室

五、开启

    间:202112011400分(北京时间)

    点: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本项目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scxtgcxmgl.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地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视高大道一段1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3778817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春熙国际商厦16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28-3811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28-381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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